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襄州区罗岗水库库区疏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襄州区罗岗水库库区疏浚工程 建设单位:襄州区罗岗水库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襄阳市襄州区黄龙镇罗岗水库库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654.86万元,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库尾罗岗村小吴岗段河道疏浚,对疏浚后的库岸、河道纵坡进行处置,对库岸岸坡进行生态防护,确保水库岸坡稳定,纵坡平顺。 具体建设内容:(1)罗岗水库库尾罗岗村小吴岗段1.8km库区河道进行疏浚,将弃料运输到指定位置,依法进行综合利用。 (2)对罗岗水库库尾罗岗村小吴岗段1.8km河道岸坡进行整治,整治后河道轴线长为1.64km。 (3)整治后库区河道底高程102.50-106.00m,上、下游平顺衔接。疏浚后库区边坡按1:3~1:5控制,对整治段库区岸坡栽植水生植物进行生态防护,栽植水生植物面积为7.42万平方米。对疏浚后形成的裸露边坡采用播撒草籽及土工布苫盖的方式进行水土保持防治。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襄州区罗岗水库服务中心 地址:襄阳市襄州区黄龙镇罗岗村 联系人及电话:程主任,138717401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国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树店村光彩高新工业园b-2区第15幢4层402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0710-3112122 邮箱:3177939490@qq.com(注明“襄州区罗岗水库库区疏浚工程”)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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